2014年7月起,越秀担保将全面启动“诉讼保函”业务。该业务方便快捷,不占用申请人的自有资产,降低其资金成本,促进资金周转,获得资金收益。
作为一家完全国有的融资担保机构,越秀担保具有高度的公信力,能够有力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,并使法院的执行得以实施。
诉讼保函业务是由保证人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(或仲裁委员会)提供的,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。
诉讼保函申请人(被担保人)是指法律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及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一般指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。
(一)诉前财产保全担保
(二)诉讼财产保全担保
(三)解除财产保全担保
(四)其他财产保全担保
(一)资料简单
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受理只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(自然人)、户口簿(自然人)、企业法人注册基本资料(法人)、起诉状、证据证明等基本资料。
(二)审批流程短,效率高
一般情况下,受理当天可完成审批,最多不超过三天。